| 【甄選公告】 | |
| 本校音樂學系新聘專任教師甄選簡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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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額:1名 二、預定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視作業時程而定)。 三、資格條件: (一) 學歷:具音樂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二) 學術專長:以演奏(唱)學位應徵或以音樂學學位應徵。 (三) 授課科目:除能勝任術科教學外,須具備教授系上核心理論與基礎課程之能力。優先錄用能將展演實務與學術理論整合,且具爭取政府或民間外部資源經驗之跨領域人才。 (四) 學術研究表現:(以下條件之一) (1)具備申請與執行國科會、教育部(如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文化部、國藝會或各級政府與民間基金會之專案計畫能力與經驗。 (2)曾發表於 A&HCI、Scopus、THCI、TSSCI ,或經本系認可之國內外音樂專業學術期刊、或具備同等級之展演技術報告/作品專書者(請標明)。 (五) 具備全英文授課之能力,每一學期有開設一門全英語或EMI 課程之義務。 四、繳交文件: (一)國立臺南大學應徵專(兼)任教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二)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三) 學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各一份。 如持國外博士學歷者,請先將學位證明書或臨時畢業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手續 。 (四)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五) 國立臺南大學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如附件),除紙本外,電子檔另請 Email 至wyc127@mail.nutn.edu.tw。 (六) 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七) 退伍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八) 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影本 1 份。 (九) 未曾送審者需提供(未具備助理教授證者):取得博士(最高文憑)之「博士論文(作)或等同博士學位之著作或影音資料 」各 3 份。因各校取得學位之規定不同,請應徵者依取得博士(最高文憑)學校之規定繳交完整資料。 (十) 個人基本資料包含:(1)學、經歷資料(含學術專業團體)(2)專長領域資料(3)目前與未來研究方向。 (十一) 提供申請或執行國科會或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證明文件,或曾發表於A&HCI、Scopus、THCI、TSSCI ;或經本系認可之國內外音樂專業學術期刊、或具備同等級之展演技術報告/作品專書者(請標明)。 (十二) 可教授系上大班課程科目之授課大綱(室內樂、樂團除外)。 (十三) 其他有利於相關審查資料皆可提供。 五、受理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20日止(郵戳為憑)。 六、送件地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國立臺南大學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音樂學系專任教師」。 七、備註: (一) 進入面試者需進行全英語教學演示。 (二) 新聘教師應有兼行政工作二年之義務。 (三) 新聘教師每一學期有開設一門全英語或EMI課程之義務。 (四) 應徵人數未達10人者,得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限。 (五) 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請自附回郵信件及相應郵資。 (六) 聯絡方式:系所承辦人:吳小姐,電話: 06-213-3111 #712 Email: wyc127@mail.nutn.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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